【天天报资讯】到“克徕帝”买钻戒 6年后消费者兑现“升值回购”却遇到意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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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胡女士6年前在南昌市中山路“克徕帝”珠宝店买了一枚1克拉钻戒,当时的导购告诉胡女士,这枚钻戒有升值空间,如果不喜欢了,门店可以在第6年,对这枚戒指进行回购。 最近,胡女士在逛街时,想起了这回事,就带着戒指到了门店,但是,店员却说,回购期限已过,没法办理了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
2017年5月20号,胡女士两口子在南昌市中山路逛街,这一天是两人的结婚纪念日,他们就打算买一枚钻戒。
消费者 胡女士:先到了克徕帝看了,然后我们又到了胜利路的那个中国黄金,也去看了一下,它同等系列同等成色跟克拉的话,证书都是一样的情况下,他那边只要39000多块钱。
胡女士说,当她准备在其他门店付款时,南昌中山路克徕帝珠宝店的店员跑过去拦住了她。
消费者 胡女士:(克徕帝的)工作人员是跟我说,他们这里有一个可以增值换购的活动,然后当时我跟我老公过来的时候就跟他们买了。买了之后呢,我们就当时签订的一个协议,包括当时的销售也跟我说,到一个时间期限可以来办理增值换购,就是你换款也可以,或者是退现金也可以,然后能增值10%,我是想如果我过了几年我戴得不喜欢了,我还能升值还能去换购对不对,所以我当时才选择在克徕帝买的。
这是克徕帝珠宝店与胡女士签订的《钻石首饰五年增值回购协议》,其中第二条提到,申请回购的时间,必须在自购买之日起1826天(即第六年)至第2008天(即第六年零六个月满)。胡女士告诉记者,当时克徕帝的工作人员为了让她更清楚换购的时间期限,还特意在协议上手写了换购的起止日期,也就是图片中画圈的日期,是2022年5月20日到2023年11月20日。
消费者 胡女士:我看到日期的话到2023年的11月20日(截止),然后我就特意赶着在这个日期之前,来到这个店里来换购一下,然后那天我去了克徕帝,去找他们销售人员换购的时候,他就告诉我,我这张协议的日期已经过了。
克徕帝的工作人员解释说,这份协议是五年增值回购协议,标注的天数为第1826天至第2008天,换算过来也就是五年到五年半之间。而胡女士认为,括弧里写着第六年至第六年六个月的时间节点,误导了她。
消费者 胡女士:按照我们正常人来理解来说,肯定就是加6年再加6个月对不对,当时我是在2017年的5月20号,那加6年肯定是2023年,再延期6个月的话就是2023年的11月20号,包括跟他当时的销售对我说的也是吻合的,可是现在店家他们现在的店员告诉我,实际上是第6年,我买戒指的那一年属于第1年,第6年的话,也就是说在2022年的10月20号就到期了。
胡女士告诉记者,6年前签单时,店里很多工作人员都在场,而如今,这些店员基本都离职了。
消费者 胡女士:我觉得现在店家应该给我一个说法,是你的你自己店里的导购误导了我,才导致我今天我延时来办这个事情,不可能让所有的责任让我们消费者来承担。
2017年,胡女士买这枚钻戒花了41999元,按照增值回购协议,胡女士在期限内到克徕帝珠宝店进行回购的话,这枚钻戒的价值在购买价格的基础上,升值10%,也就是说,回购成功的话,胡女士能拿到45947元。如今,这一纸协议成了一纸空文,店家会如何回应呢?4月22号下午,记者陪同胡女士找到位于南昌市中山路的克徕帝珠宝店,对于消费者提出的重新协商回购一事,店长彭经理明确拒绝。
记者VS克徕帝珠宝店店长 彭女士:我们都是按协议合同办事,我们也是打工的,所以说真是不好意思。 哪怕你的员工承认是写错了?或者给到她一定的误导? 因为这个东西我们就不好讲,因为第一我们不是当事人。 没关系啊,现在就可以打电话给你们那个离职的员工啊。
胡女士表示,她和此前接待过她的店员吕先生联系过,微信聊天显示,吕先生表示,协议上的手写时间,可能是当时接待的主管经理还是店长,着急写错了,把(20)22年写成了(20)23年。随后,记者拨打了这位吕先生的微信电话。
记者vs克徕帝珠宝店前员工 吕先生:就是这个钻戒当时是在你手上买的对吧? 对。 手写的那个时间是谁写的,我就记得我把你从中国黄金带过来,然后反正就经理呀主管呀店长都在那里 ,在旁边听。 那这个字是不是店里的员工写的呢? 肯定不会是顾客写,但是就算我去跟他们说,他们也不会听我的。
为了充分证明协议上的手写日期是店员书写,消费者胡女士又拨打了另一名店员的电话进行佐证。
消费者 胡女士VS克徕帝珠宝店前店员 :当时就是说我们签这个协议,一定会给它(换购起止时间)画出来的,还要讲解写在边上。 会会会。 那就是克莱蒂以前都会写咯。 对,都会写,反正就是要跟客户解释得非常清楚,要圈出来。 我也记得好多人(在边上)。 对对对 ,当时是这样子的,最起码有店长,然后还有主管。 对,这个是一定会有的。 那不是你们重大失误? 对,那跟你没有关系啊,你不可能让客户来承担这个事情。
尽管胡女士找到了两位能为她作证的克徕帝珠宝店前员工,但是克徕帝方面仍旧拒绝为消费者按照升值10%回购。
记者VS克徕帝珠宝店店长 彭女士:我们之前也跟公司反馈过这个问题,确实因为我们说全国连锁店的话,不是说故意不给顾客办理,它在这个范围之内,我们肯定是二话不说的,按照白纸黑字来的。
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: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而在这件事中,店员在销售过程中额外对消费者在回购时间做出了承诺,店员是代表店家的职务行为,所以商家应当按照这个店员给消费者的承诺来履行。
4月29日,消费者胡女士给记者发来信息称,店家已承诺按增值10%的价格回购她的钻戒,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钱款退还给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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